保安服务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保安服务
一、保安服务公司的性质
国务院批准的公安部《关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的报告》即【88】公发14号文件和公安部《关于加强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的通知》即【88】公发1号文件的精神,我国各地的保安服务机构,统称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的性质是:它是在公安机关主管和指导下,专门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的一种特殊企业。
1、它是由公安机关主管,并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的一种企业。保安服务公司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其主管部门是公安机关,业务活动由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
2、它是专门提供安全服务的一种服务型企业。
3、它提供的各项安全服务均是有偿的。
4、它与其他企业一样、都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二、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
1、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守护;
2、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守护、押运;
3、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
4、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5、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三、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宗旨
我国的保安服务业是一种新生事物,目前国家尚无这方面的专项立法,也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结合我国近年来的保安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把我国保安服务业的服务宗旨概括为这样四句话:信守合同、服务社会、确保安全、讲求信誉。
1、信守合同。保安服务合同对保安公司和客户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保安服务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主要途径。
2、服务社会。只有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保安服务并以社会利益为己任来规范保安行为,才能体现保安服务业自身的价值和优势。
3、确保安全。保安服务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合同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精心组织落实保安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任务,有效地防止各种违法犯罪事件及人为与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以此确保被服务对象或目标的绝对安全。
4、讲求信誉。由于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安全服务,客户必须对保安公司绝对的信任才能委托其为自身服务,因此,保安服务公司的信誉是保安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
四、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原则
1、坚持公安机关领导的原则。
2、依法执业、信守合同的原则。
3、依靠群众、主动防范的原则。
4、安全为本、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
1、本公司人员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新增队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3)公安局开据的“三无”证明。
4、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5、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6、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队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7、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8、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各级领导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队员,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队员安全感和归属感。
1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2、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奖金。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13、队员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职务补贴、工龄补贴。
14、月薪工资在每月底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记,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二、业务管理
1、业务拓展管理
(1)实现公司的开发目标。
(2)制定和实施开发计划。
(3)根据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调整开发政策、管理制度和开发计划。
(4)对社会保安服务业做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
(5)策划市场开发的方案。
2、业务规范管理
(1)定期查岗、查哨督促保安队员提高警惕,确保客户安全。
(2)把经营性的检查执勤规定和文明用语活动情况作为制度贯彻落实下来。
(3)定期到客户单位,征求客户对保安队员及对安公司的意见,以求不断改进工作。
三、合同管理
1、合同的签订:
(1)重大合同谈判须由经理或副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一般情况,履约能力等合同人的身份,具备签合同能力等情况。
(4)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5)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
(6)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7)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2、合同的履行:
(1)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2)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经理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3)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4)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5)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4、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3)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5、合同的管理
(1)公司合同由经理总负责,管理部门为财务科、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及履行工作。
(2)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经理、副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3)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①建立合同档案;②建立合同管理台帐;③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3、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记好帐、算好帐、报好帐,做好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反映情况。
4、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它资料。
5、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严格把好财经制度的收、支关,坚持按财务管理规定的“一支笔”签字审批程序办理。
6、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核的预算外开支,应予坚决抵制,不予付款。
7、财务科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制年度预算收支报表,定期检查、定期办理,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率,揭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合理使用资金。
8、会计主管和出纳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履行本职工作。
9、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完善管理措施。
10、对各部门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建立完备的财务体制
五、办公室管理
(一)服务规范仪表:
1、应仪表整洁、大方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2、用语:在任何场所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3、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4.、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能超过三声,如受话 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公司人员应在每天的工作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及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3、 发现办公室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公司人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5、 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调班。
六、政工督察管理
1、公司经理直接领导督察科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司所属科室、中队、分队及其队员依照规章制度,履行保安职责,文明执勤,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督察室工作直接对公司经理负责。
2、督察科对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1)主要活动的部署、措施、方法及组织实施情况。
(2)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3)涉及队员案件处理情况。
(4)公司规章制度、决议的执行情况。
(5)处置服务各单位及人民群众对保安队员的反映控告申诉的情况。
(6)文明执勤和遵守警容风纪的情况。
(7)中队的组织、会议、备勤,队员的在位情况。
(8)公司领导交办以及工作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3、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保安队员违法违纪可采取以下措施:
(1)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纠正。
(2)违反公司规定,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可当场扣留车辆、
(3)违反公司其他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现场督察工作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4、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据公司制度办事,接受监督。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度
一、经理的职责和职权
(一)经理的职责主要有:
1、根据不同层次的社会安全防范需求,结合责任目标,提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经理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审议后组织实施。
2 、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保证各项保安服务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保安服务合同。
3、注意市场信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加科技投入,大力开展技防服务,增强企业的应变,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4、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智力投资和人才开发,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5、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二)经理的职权。主要有:
1、决定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关经营管理的计划,方案;
2、决定企业机构的设置
(1)提请主管部门任免或聘任,解聘副经理级领导干部;
(2)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励分配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主要的规章制度,提请理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审议;
(3)依法奖惩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励副经理级以上领导干部。
3保安服务公司应设立管理委员会协助经理进行经营管理和参与重大为题的决策。
二、副经理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规定,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法规、政策及规定;组织制定、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公司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和发展建设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阶段性、专门性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3、在权限内任免各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4、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教育。
8、负责处理公司业务和队伍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必 要时亲临现场处置。
9、掌握先进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文书管理、信息管理、保卫以及公关工作。
3、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4、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当好领导的参谋。
5、给领导起草文件、报告和编制资料。
6、负责安排公司的会议及活动。
7、做好后勤工作,关心队员生活,帮助队员解决实际困难,解除队员后顾之忧。
8、管理勤务工作和环卫工作。
9、协助做好队员的培训。
10、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科科长职责
1、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公司预算,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
2、分清资金渠道,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收支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者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
3、定期分析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和作用效果。
4、根据上级财务主管部门规定,认真编造、按期上报各类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5、熟悉上级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要带头做好执行、宣传和督促工作。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按规定认真做好总账的结算、记账工作,保证做到帐表准确相符,情况真实可靠,手续严格清楚。
7、经常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意见。
8、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部门来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时,应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9、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10、认真参加业务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与出纳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财务工作。
五、后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信息控制、收集、积累综合上岗工作的有关资料数字,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上下联系,及时准确传送信息。
2、及时准确填报各种业务报表。
3、建立工作笔记,撰写一般文字材料,协助经理,办公室主任起草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4、搞好装备及发放的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共财产和办公物品,建立登记,详细记载。
5、做好各种文件信息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档案资料的立卷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中队长、分队长、班长、队员职责
(一)中队长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本中队工作。
2、根据公司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制定勤务方案,随时了解驻勤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领导本中队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行政管理,抓好素质教育,培养队员的组织纪律性。
4、配合公司领导做好本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分队长和队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体训练。
5、熟悉掌握全队人员思想情况,关心队员业余、文化生活,帮助队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检查所属分队的执勤、卫生等情况,做好记录汇报。
7、抓好所属执勤点的工作,掌握重点部位,制定巡逻方案。
8、向公司领导汇报本中队的工作情况,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中队的工作方案。
9、带领全队人员文明执勤、着装规范、仪表端正、办事公道、加强团结、爱护群众、不乱用职权。
10、对发生在工作辖区的事件和案件,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11、做好考勤审核、财务报销、服装发放、报表汇总和基层队员的调配工作。
12、领导队员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完成全中队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安分队长职责
保安分队长是保安公司委派到保安队的基层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代表公司履行落实合同规定的保安任务。其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按规定的保安项目和承担的的责任,积极组织保安队员,周密细致地为客户安全服务。
2、努力做好保安队行政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公司的工作指令,督促检查队员遵守保安人员守则和工作纪律状况,按照布置队员,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执勤和做好交接班记录,审定队员调班顶岗,领发装备和工资奖金。
3、负责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队员学习政治业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识大体、顾大局,树立从事保安工作的光荣感。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处理问题的业务能力,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保安任务。
4、负责查岗、考勤、考核工作。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执勤须知,工作纪律和奖惩办法,认真考勤并提出奖惩意见。对工作失职和违法乱纪的队员,如实向公司提出处理建议。
5、密切保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安全防范的建议,征求意见,及时向领导报告,请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持秩序,保护现场,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6、以身作则,做出榜样。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对队员关心爱护,掌握队员思想状况,及时做好疏导教育,搞好全队团结,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保安队班长职责
1、跟班带领保安队员上岗执勤,守夜护卫,巡逻检查,并负责填写值班交接班记录;
2、检查岗位站岗,强调着装整齐,坚持文明执勤,落实防范措施,如实汇报情况;
3、建立卫生制度。带领全班搞好岗位内外及宿舍整洁卫生;
4、配合队长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解人、关心人,诚实待人。根据上级要求,合理组织勤务,保证本班队员按时上岗和参加学习;
5、对岗上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警,向上级汇报。
(四)保安队员职责
1、按照保安合同规定,在指定的岗位执勤,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2、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事故发生等工作,保障本责任区的安全。
3、严格验证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责任区,维护好本责任区的治安秩序。
4、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护卫、守夜等工作,预防本责任区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5、配合有关单位,处理责任区内发生的有关保安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6、做到着装整齐、佩戴标志、严格警容风纪,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文明处理违章,纠正违章先敬礼。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